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资环〔2024〕4号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黔财资环〔2024〕4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市(州)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贵安新区管委会、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省级生态环境保护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办发〔2022〕32号)等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和规定,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制定了《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服务为本 精益求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信息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