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1-06
生效日期: 2023-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省级各部门:为进一步加强省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规范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4号)等政府采购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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