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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综〔2024〕9号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浙财综〔202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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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建委(建设局、资规局):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自征收以来,对促进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转为政府性基金后,各地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制度不健全、职责界限不清、征收管理不规范、应减未减或擅自减免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管理,根据《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土地成交价款管理规范资金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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