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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规〔2024〕4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规〔2024〕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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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3月30日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本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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