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22
生效日期: 2024-03-2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政策规定,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对申请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进行了联合审核,现将经审核确认的获得区级2023年度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非营利组织的免税资格均自获得年度起有效期为5年。附件:获得区级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广州市花都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花都区税务局2024年3月22日附件获得区级2023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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