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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3号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机构类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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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监会令第183号)、《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98号)及相关实施规定,非金融企业入股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应当符合《关于加强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8〕)107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指导意见》第“二、(五)”条规定,非金融企业成为金融机构控股股东,原则上需符合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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