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2-11
生效日期: 2024-0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直管县市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部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的意见》(财建〔2021〕177号)、《湖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优质粮油工程升级版 加快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粮产〔2022〕73号)等文件以及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规定,我们修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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