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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37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4〕37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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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能源局、林草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 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支持内蒙古大力发展以绿色低碳为鲜明特征的新质生产力,进一步推动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措施。一、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一)以更大力度发展新能源。以库布其、乌兰布和、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为重点,规划建设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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