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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5〕167号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我省建筑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经办管理工作的通知

    粤人社发〔2015〕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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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局、地方税务局,顺德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横琴新区地方税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地方税务局、顺德区地方税务局,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省地方税务 局直属税务分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文件要求,推行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新方式,现就规范我省建筑业按项目参保缴费的经办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实施。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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