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21
生效日期: 2024-03-2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加快先进制造业项目投资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21〕21号)、《广东省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本)》(粤工信技改函〔2022〕7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实施2025年广东省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普惠性制造业投资奖励(以下简称“制造业投资奖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实施制造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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