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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财贸规〔2024〕10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暂行办法》的通知

    内财贸规〔2024〕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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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事业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4年3月21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惠企资金直达企业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惠企资金直达企业,将惠企政策及时落实到位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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