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9-14
生效日期: 2022-09-1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总工会:按照2022年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推进“司机之家”建设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司机之家”运营服务质量,切实为货车司机提供经济实惠、安全实用的停车休息等服务,保障货车司机的合法权益,经交通运输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同意,现就进一步推进“司机之家”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司机之家”建设的重要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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