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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发〔2024〕5号

    关于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发〔202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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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局、疾控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国办发〔2022〕3号),进一步推进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与效率,现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管理责任加强医师电子化信息管理是实现医师信息精细化管理,提升医疗资源管理效率的重要手段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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