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3-18
生效日期: 2024-03-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营商环境,服务招商引资工作,推动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经自治区同意,根据《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的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商引资企业投资经营者子女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我区普通高考报名 (一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微信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