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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内财会函〔2024〕176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

    内财会函〔2024〕1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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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财会办〔2024〕7号),现将自治区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报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报备方式与报备时间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实行网上报备。报备系统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为http://acc.mof.gov.cn,系统中分为“基本信息报备”、“自查自纠报告”和“一体化管理报告”三个模块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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