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0-16
生效日期: 2023-11-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10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财政收支行为,严肃财经纪律,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强化预算对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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