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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34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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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宏观调控体系,现就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建立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制度的工作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要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基础性调节作用,由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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