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1995-03-03
生效日期: 1995-03-03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工资总额宏观调控机制的建立,切实加强经济体制转轨时期企业工资总额的宏观调控,现就改进完善弹性劳动工资计划办法通知如下:一、扩大弹性劳动工资计划的调控范围地区弹性劳动工资计划的调控范围为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包括地方和中央在该地区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和其它各种经济类型企业(含乡镇企业)。二、调整弹性劳动工资计划主要相关经济指标(一)为与新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相衔接,将弹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