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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6号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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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02次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 勇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规范境外企业经营行为,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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