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8-09
生效日期: 2011-07-24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黄山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支持黄山市开展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制定如下政策意见:一、2011-2015年,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等部门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专项资金中切块安排资金,支持黄山市重点服务业项目建设和发展。省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向黄山市重点倾斜(所占份额不低于20%),优先安排黄山市发展服务业项目;省重点旅游航空市场培育专项资金加大对黄山机场境外和省际航线航班的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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