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2-26
生效日期: 2024-02-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24年2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维护法制统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清理,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以下规章: 一、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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