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00-07-18
生效日期: 2000-07-1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住房委员会(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现将《辽宁省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积极推进城镇住房分配货币化是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进程,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住房新制度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住房建设,促使住宅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满足城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的必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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