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2-23
生效日期: 2024-02-23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加强个人所得税纳税信用协同共治,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重庆市社会信用条例》有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公安局、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市场监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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