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2-09
生效日期: 2024-02-09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验收工作的通知》(交运函〔2023〕359号)、《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交运发〔2022〕24号),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创建县验收工作。经县级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部级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交通运输部决定,命名北京市通州区等53个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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