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10-28
生效日期: 2021-10-2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为加强和规范贵州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贵州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科技厅权责事项运行规定(暂行)》等有关规定,我们重新制定了《贵州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贵州省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科学技术厅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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