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10-28
生效日期: 2021-12-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四川省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8日四川省外来企业投诉处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树立良好的对外开放形象,及时有效调处外来企业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四川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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