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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12]2605号

    六部门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改社会[2012]26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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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11号),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经国务院同意,现就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必要性近年来,随着全民医保体系的初步建立,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有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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