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3-11-07
生效日期: 2023-11-0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关于实施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办法(修订)》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实施,请按照执行。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2023年11月7日(联系电话:市财政局2881662,市科技局:2882426,市人力资源社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