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关于废止《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 民政部令第70号

    关于废止《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

    民政部令第70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关于废止<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已经2024年1月11日第2次民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民政部2024年2月1日关于废止《民政信访工作办法》的决定决定废止2011年7月1日公布的《民政信访工作办法》(民政部令第43号)。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