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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沪民规〔2024〕1 号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养老服务补贴标准的通知

    沪民规〔202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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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做好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现对具有本市户籍,且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等级、经济困难程度符合相关条件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予以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标准调整(一)照护一级的困难对象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0元;2.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88元;3.年满80周岁且本人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企业月平均养老金的老年人,补
    责任编辑:qi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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