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1-24
生效日期: 2024-02-26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稳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支持大湾区建设,促进内地与港澳经济融合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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