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0-07-31
生效日期: 2020-07-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1 募集配套资金现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明确如下:一、募集配套资金规模的计算《〈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2号》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其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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