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12-28
生效日期: 2021-12-2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有序衔接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5〕10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3月18日起实施。
各州(市)财政局:《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1]102号)已印发全省执行。请按此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附件:《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推行取消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审批工作的通知》(云财会〔2021〕102号)云南省财政厅2021年12月28日云南省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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