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藏目录
    搜索
    显示目录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0〕45号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的指导意见

    医保发〔2020〕45号

    复制
    下载word
    下载pdf
    发送邮箱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26号)精神,大力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模式创新,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对便捷医疗服务的需求,提高医保管理服务水平,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医保支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互联网
    责任编辑:tax601

    相关法规

    更多 >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

    定制推送

    微信客服

    提示:请填写邮箱同时接收验证码,若长时间未收到手机短信验证码,请查阅邮件中的验证码。
    感谢您登录使用税智星专业案例库服务,请您尽快完成手机号绑定,以便为您提供更优质、精准,专业、高效的服务。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