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7-01
生效日期: 2011-07-0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7月1日山东省贯彻 《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86号)修订的 《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企业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