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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令第69号
发文日期: 2024-01-08
生效日期: 2024-05-01
发文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第一条 为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名称管理,保护社会组织合法权益,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依法办理登记的社会组织。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下称登记管理机关)负责本
发文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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