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4-12-19
生效日期: 2014-12-19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23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33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3年12月11日起实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强环保技术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对接,加快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我国环保技术装备水平,引导环保产业发展,现发布《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4年版)》。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目录(2014年版).pdf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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