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5-02-28
生效日期: 2015-02-28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14〕9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民办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黑政办发〔2014〕50号),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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