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4-01-11
生效日期: 2023-12-31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的决策部署,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更好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我们制定了《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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