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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令【第209号】
发文日期: 2023-02-17
生效日期: 2023-02-17
发文机关: 证监会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2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易会满2023年2月17日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制度规则发布实施附件1: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pdf附件2:关于《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立法说明.pdf
发文机关: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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