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11-15
生效日期: 2011-11-15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省税务机关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1]60号)和《政策法规司开展全国税务系统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法便函[2011]31号)的要求,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对本局(含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1994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0日止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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