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11
生效日期: 2011-01-1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1、失效/废止,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0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2年1月5日起实施。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日附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有关上市公司严重财务困难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7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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