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11-01-17
生效日期: 2011-01-17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为了正确理解与适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规定,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8号》,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有关要约豁免申请的条款发生竞合时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689号
鲁ICP备17047683号-1
Copyright©2017-2024 tax.vip,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