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01
生效日期: 2022-06-01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要求,帮助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克服疫情影响、纾解困难,更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功能,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应对疫情影响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哈政规[2022]5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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