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02
生效日期: 2022-06-0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发展改革委、教委、经济信息委、民政局、财政局、商务委、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税务局、团委、残联,人民银行各中心支行、南川支行、各支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六稳”“六保”工作部署,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就业优先政策实施力度,确保全市就业局势总体稳定,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稳定市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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