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1-06-28
生效日期: 2021-06-28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1、失效/废止,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3号),本文全文废止,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
现公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监会2021年6月28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格式准则附件1: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pdf附件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修订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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