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02
生效日期: 2022-06-02
效力状态: 现行有效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现将《稳定全市经济工作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长春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2日(此件公开发布)稳定全市经济工作举措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稳定经济的系列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全力稳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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