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日期: 2022-06-02
生效日期: 2022-06-02
效力状态: 失效/废止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6月2日(此件主动公开)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若干措施为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住房合理需求,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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