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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府规〔2022〕23号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府规〔2022〕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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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于2022年5月12日经八届三亚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三亚市人民政府2022年6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三亚市农村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的活动,促进农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yanxingx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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