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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照市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2〕80号

    日照市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的通知

    日人社字〔2022〕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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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通知》中关于延续实施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拓宽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继续实施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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